鱼尾狮是在1964年新加坡旅游局成立时成为该局的标志。
喷泉鱼尾狮雕像(约八公尺高)是由当时的新加坡大学副校长与驻菲律宾大使关世强先生设计,本地雕刻家林浪新先生和他的两个孩子于1971年11月开始雕塑建造,于1972年八月完成,由当时新加坡总理李光耀先生在1972年9月15日他的生日那天正式开幕,建造费是十六万五千多新元。 新加坡旅游局对鱼尾狮的介绍: 多年来,鱼尾狮被广泛应用,已经成为众所周知代表新加坡的标志。鱼尾狮在1964年3月26日被当时的新加坡旅游促进局(现为新加坡旅游局)采用为该局的标记。鱼尾狮的设计者是菲思.曼呢(Fraser Brunner)先生,他是当时范克里夫(Van Kleef)水族馆馆长和旅游局纪念品委员会的委员。1966年7月20日鱼尾狮正式注册为商标。 1997年,旅游局改用新标志,但是,鱼尾狮依然是一个受新加坡旅游局拥有的标志,必须预先征求该局的同意,才能够使用鱼尾狮标志。 选择鱼尾狮作为代表新加坡的标志是有其历史根源的,在十五至十六世纪的《马来纪年》上,可以找到新加坡现有名字的记载。很久以前,新加坡是称为淡马锡,在爪哇文是“海”的意思,就如今日一样,当日的淡马锡也是一个贸易中心。在第四世纪末期,淡马锡被暹罗所消灭。 在《马来纪年》中记载,斯利.威加雅(Sri Vijaya)王朝的尼拉.乌他玛王子在十一世纪 重新发现这岛屿,他在登陆时看到一只怪兽(后来有人告诉他那是狮子),所以他称这岛为新加(Singa 狮子) 坡拉(Pura 城) ,就是狮子城。 鱼尾狮有着如鱼的身体在海浪上,是象征古时的淡马锡城,同时,它的狮子头则令人联想到在十一世纪发现新加坡的尼拉.乌他玛王子所给予的现有名字。
鱼尾狮原本是矗立在新加坡河口,在2002年四月二十八日被迁移到现在的地方(鱼尾狮公园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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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[]() 2002年4月之前 鱼尾狮的老家 |
![]() 2004年2月5日拍摄 现在的 |
![]() 鱼尾狮公园 2008年5月2日拍摄 |